深圳自学考试申请毕业流程
一、深圳自考办理流程
深圳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,下半年为12月。考生可以根据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。网上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17-22日,下半年为12月17-22日;提交毕业材料时间、地点详见各地市考办的通知。
二、深圳自考申请毕业证条件
1、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。
2、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。
3、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。
4、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、主考学校相一致。
5、如有违规记录,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。
6、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,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。
7、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。
三、深圳自考毕业登记步骤
(一)确认信息
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,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,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。如姓名、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,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,待相关信息更正后,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。
(二)网上申请并打印《毕业生登记表》
考生登录系统,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,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(以下简称“毕业生登记表”),并认真核对《毕业生登记表》正面的有关信息,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;同时,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。
注意: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、80g/㎡(或以上)A4复印纸打印《毕业生登记表》,考生不得对该表做任何更改。
(三)提交材料
1.身份证的原件(核验后即退还,下同)及复印件。
2.《毕业生登记表》,社会考生一式两份,公开(开放)学院考生一式三份。
3.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,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以下特殊情况除外:
(1)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,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2)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,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3)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,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,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,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。
(四)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,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,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,逾期者,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。
四、领取毕业证书的说明
1、领证时间及地点:毕业材料由省考办审核,预计发证时间为明年4月,考生可于明年4月中下旬在“深圳招考网”查询毕业审核结果及具体发证时间、地点。
2、按教育部规定: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,遗失不补。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、办理毕业的回执前往指定地点领取;如委托他人代领的,除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回执外,还需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及经公证处公证的代领委托书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书,我办只代保管半年,逾期后果自负。
声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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